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展学生学习和发展机会,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在接收能力许可的情况下,提倡应接尽接、应转尽转,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
二、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所有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
三、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确保学院转专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育松 王 景
副组长:李 莉 张宝林
成 员:俞 婷 安 燕 吕常福 孙娟玲 陈 倩 李红霞 李朝霞 曹正霞 丁继光 董宵朦 刘莉 赵卫博 王芸霞
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2024级),各方面表现良好,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按照国家或者学校招生规定对转专业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如艺体类学生、各类协议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小学全科型教师等)、中外合作办学类、专升本、基地班、三校生等有特殊要求和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已有转学经历的。
(三)曾按照转专业程序转过专业者。
(四)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状态者。
(五)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六)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形。
特殊类型学生转专业
(一)学生休学、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学生所学原专业的,可在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转专业。
(二)参军退伍学生和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时,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五、申请转出、转入的名额分配
学院以当年学校正常招生的专业制定接收计划,其中招生人数在 150 人(含)以上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 10%。招生人数在 100(含)-150 人之间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 20%。招生人数在 50(含)-100 人之间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 30%。招生人数在 50 人以下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 40%。
畅通转出渠道,2024 年申请转出人数不足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 40%的,学院须全部同意申请学生的转出申请。申请转出人数超过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 40%的,学院同意转出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 40%。学院依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生是否取得转出资格。
(一)转出名额
专业系名称
人数
英语系
≤76
俄语系
≤9
日语系
≤10
翻译系
≤23
阿拉伯语系
≤10
(二)转入名额及专业限制
专业系名称
人数
条件
英语系
≤30
高考英语成绩须在110分以上,需笔试和面试
俄语系
≤10
有一定俄语基础,需笔试和面试
日语系
≤10
有一定日语基础,需笔试和面试
翻译系
≤18
高考英语成绩须在110分以上,需笔试和面试
阿拉伯语系
≤10
有一定阿拉伯语基础,需笔试和面试
六、申请转出、转入考核办法
(一)转出考核办法
学院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对本学院提出申请同学是否具有转出资格予以审核。如果申请转出人数超过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绩点从前往后按顺序确定名单,并将拟转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转入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
学院对申请转入同学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组织对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5:5,考试内容为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依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