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表的说明
1、统计表所指的年度时间起止为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12月30日;
2、所有科研成果统计表必须由本人签名,论文、专著、教材以成果原件为准,课题以立项审批文件为准(跨年度在研项目只统计一次),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3、所有成果等级类别的认定以本人申报,以成果实物为准,学院审核、全院公示,在科研成果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核查。
4、成果等级判定依据以《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1]231号)为准;
5、成果每年分两次提交,时间定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在截止时间之前,请外国语学院教师自动将个人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和成果原件、复印件交科研秘书审核、统计并存档,因逾期未交影响职称晋升、考核评优、津贴核算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6、统计表请双面打印,填写说明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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