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招生专业、导师及拟招生计划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招生专业及代码
语言与跨文化传播0501Z2
导师
曹进教授
招生计划
1
二、选拔方式
采用考生自愿申请、资格初审、笔试、综合面试考察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选拔(“申请-考核”选拔方式)。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拔对象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
(二)报考条件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者的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外语通过专业四级或八级,或有相应的雅思、托福成绩,或提供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材料。
5.优先考虑有以下科研成果的申请人:应届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省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往届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省级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本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成果,经学院招生选拔小组审核认定。
6.博士拟研究选题及研修计划: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博士拟研究选题及研修计划。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1日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并缴费(120元),逾期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并打印《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2.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6日(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收件人:李老师,电话:0931-7971885。
材料包括:
1.《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科研成果清单(包括获批项目、专著、教材、译著、论文等)。
6.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7.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8.硕士论文。
9.博士拟研究选题及研修计划。
10.外语水平证明(专业四八级、雅思、托福等外语成绩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11.阅读书目清单(包括涉及语言、翻译、跨文化传播方面阅读过的文献书目,专著不少于20部,文章不少于40篇)。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11日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1.学院初审。收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外国语学院选拔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导师及专家组审核
初审合格后,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或专家组,结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材料,向选拔小组按1:3的比例推荐考核名单。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导师或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确定考核名单,在学院网页公布。
五、考核
(一)考核前资格复审
学院在考核前再次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复审。申请者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于规定时间到学院接受复审:
1.《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符合报考条件的科研成果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7.申请者自述(主要包括申请者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博士阶段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要求制作PPT)。
8.申请者签订档案调取承诺书。
(二)考核小组考核
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1.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20%)。面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评价表,逐项认真评估并给出成绩。
2.综合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占30%)。主要考核语言学及跨文化传播基础知识、测试申请者的写作能力。
3.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50%)。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学科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面试考核小组由各学科方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不少于5位)。申请者需准备15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况(含知识背景与科研成果),陈述博士阶段研究计划。考核小组围绕相关专业问题提问,并由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各自评分,最后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面试得分。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1. 考核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考核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10号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总分成绩由高到底规则递补录取。
总成绩=申请材料考核×20%+综合笔试×30%+面试考核×50%
(二)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各单项成绩不及格者(申请材料考核<60分者,综合笔试考核<60分者,或综合面试考核<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
(五)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型为非定向,申请者若被录取,必须调取全部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931—7971885(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