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报到、注册管理办法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3-06-19 浏览次数:1397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每学期报到日,学生必须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第二条 每学期第一周周五前,学院团委将“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学生处与教务处。

第三条 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必须于报到、注册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院团委办理注册手续,不能由他人代办;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能注册。

第四条 新生注册时间为入学三个月后。

第五条 获准注册学生即取得注册学期学籍。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西北师外国语学院团委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